8月15日,在江西省金溪县检察院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活动现场,副检察长王新超将两份关于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送达文广新局及市管局。被建议单位表示,完全认同建议内容,将立即整改落实到位。
今年7月,金溪县检察院发现该县某药房经销商的好心壮腰药酒药品存在通过金溪电视台二套频道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及《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该院向市管局及文广新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责令相关责任人员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涉案违法行为主体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