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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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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金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雷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有效推进。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侦查部门批准逮捕89件106人(去年66件79人),同比案件数上升34.84%人数上升34.17%;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4件168人,审查起诉137件158人(去年104件134人),同比案件数上升31.73%,起诉人数上升17.91%,继续保持全年无罪判决案件和撤回起诉案件零件的良好记录,实现审查起诉案件的高质量。

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对重点部门和突出问题的治理整顿,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和初犯、偶犯、过失犯,不予批准逮捕。因家庭婚姻矛盾、邻里或同事纠纷引发的伤害犯罪案件等双方当事人愿意达成和解的案件大胆进行刑事和解。深入推进未成年检察工作,加强教育、感化和挽救建立青少年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家长法律课堂等工作机制,对1名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继续加强法制副校长在校的法律教育工作,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

扎实开展信访维权活动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来访和控告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制,通过建立信访台账,确定每个信访案件的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有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今年以来,共接待各类群众来访35件170人,接待律师26人,受理首次举报职务犯罪线索13件,受理首次控告申诉5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向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发放救助金8万元。

二、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不断加强反贪污贿赂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着重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粮食补贴、退耕还林、重点工程建设等民生领域的案件。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8件10人(去年3件5人),同比案件数上升166.67%,其中,行贿案件1件1人,受贿案件2件2人,贪污案件4件6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在立案侦查的案件中,正科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1人,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8件10人,法院判决5件7人。

不断强化反渎职侵权工作。积极发挥反渎职侵权工作职能,着重查办损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渎职侵权案件,服务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立案侦查渎职犯罪案件2件3人(去年1件2人),同比案件数上升100%,侦查终结2件3人,起诉2件3人,判决2件3人。

不断抓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构建多元化的预防网络,开展预防宣传、预防咨询、预防调查、案例剖析、年度预防综合报告等工作,深化警示教育,积极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6次,开展案例分析6件,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6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9场。

强化法律监督工作,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全面规范和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强对侦查机关落实立案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不当立案情况及时得到纠正。对不构成犯罪或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3 件14人,监督撤案1件2人,书面纠正违法1件1人,纠正漏捕后判决1件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

强化执行监管法律监督。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严格落实日常驻所检察工作、积极探索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官和法律援助等制度,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份,对1名在押人员采取取保候审的变更强制措施。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深入陈坊积乡、石门乡和黄通乡等乡镇进行社区矫正检查,发现3名社区矫正人员出现人机分离或擅自外出的情形,向县司法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并及时整改到位,及时纠正脱管漏管问题,促进了犯罪矫正。

加强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努力发挥民行检察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公正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积极推进检察建议、执行监督、调解监督、督促起诉和虚假诉讼等方式对民事行政案件实行监督。注重民行案件具体审查方法的总结和运用,加强与市院和法院的协调联系,多管齐下,切实提高民行办案质量,受理了不服民事判决生效监督案件1件、监督执行案件1件、督促履职案件1件。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能力。

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始终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把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这四个“关键动作”做扎实、做到位,确保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共查找出问题18项,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目前已完成整改13项。

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通过举办纪律讲堂、检察长上党课、廉政教育提醒、反面警示教育、开展清风约谈等活动,践行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监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备案清单制度,以加强纪律作风为重点,抓好检察人员教育、监督工作,加大司法公信力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现了多年干警零违纪、安全零事故。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检察工作重要核心,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共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查找并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17条,修改完善制度5项。建立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全面规范运行统一业务运用系统,在系统中运行案件229件,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5份。严格落实案卷、随卷文书等材料同步扫描、涉案财务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等机制。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着力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不断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以监督促公正、保廉洁、赢公信。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确保检察权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坚持重要工作和事项向县委和县人大请示报告,严格执行各项决策和决议。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走访了部分人大代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完善和落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案件信息公开等制度,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80条、重要案件信息4件、公开法律文书75件,让人民群众快速便捷地了解相关案件信息,确保案件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在省院内网发布动态信息18条,市院内网发布信息60多条;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上刊登宣传稿件800多篇,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撰写调研论文20多篇,其中《江西检察》采用1篇,2篇调研论文在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荣获一等奖和二等奖,1篇在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荣获二等奖。积极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社会宣传、沟通和互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干警的执法理念、素质和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特别是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差距,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执法机制还不健全,不严格、不规范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检察干警的认识较为复杂,队伍的思想不够稳定。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2016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新常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着力抓好干警能力素质提升,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全面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为金溪社会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推进法治金溪建设。要把检察工作融入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密切关注县委、县政府重大改革举措,立足检察职能、细化服务措施,依法保障全县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进行。深化“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突出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等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增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效果。

二是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深化平安金溪建设。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进一步加大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探索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的机制、范围和方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突出加强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促进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三是着力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与实体并重等观念,健全冤假错案防范体系,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持以公开促公信,继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积极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和方式,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

四是着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根据上级总体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工作,主动向县委及市院汇报,争取各方面帮助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凝聚检察改革的正能量。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调整监督方式和重点,维护法治权威。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工作机制创新,保证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是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升队伍综合专业素能。认真落实从严治检方针,健全转变作风、文明执法长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氛围。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要求,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法律监督职责,创新推进法治金溪建设实践,为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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