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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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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金溪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潘前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 

    过去的五年,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强化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一)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运用审查逮捕、诉职能,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342件446人,提起公483件621人其中,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放火、抢劫等重特大刑事案件42件44人、提起公诉42件44人,一批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11年我院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健全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机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分案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程序和制度;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坚决依法惩处。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未成人犯罪案15件18人,作出不予逮捕8件9人;受理起诉14件15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3件3人、相对不起诉2件2人。 

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对群众来信来访建立信访台账,及时分流、有效处置受理各类控告举报线索109件,转本院职能部门处理82件,转其他相关部门处理27件。接待群众来访202批655人(次),接待律师126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12件12人办理司法救助案6件6人,向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发放救助金8万元 

(二)坚持惩防并举,深入推进职务犯罪查办工作 

深入查办贪污贿赂犯罪。重点查处会保障、民生工程、医疗系统、农业农村等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普遍关注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7件57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2人。2011年,我院立案查处石门乡政府报账员周某涉嫌贪污廖坊水库安置款和灌区征地补偿款76万余元,经提起公诉,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2012年,我院立案查处琉璃乡蒲塘村委支部书记徐某伙同其他5名村干部共同贪污征地补偿款窝案,6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查处渎职侵权犯罪。重点一批损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14件25人。2011年,县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某某等人疏于职守,致使“瘦肉精”问题生猪肉流入市场,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严重隐患,被我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查处。2013年,县民政系统工作人员黄某等人工作严重不负责,未有效监管移民后扶资金,导致40多万专项资金被挪用的严重后果,被我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查处。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贯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注重发挥预防工作在减少犯罪、保护干部方面的作用。先后在扶贫、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开展预防调查26次,撰写调研报告20份,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检察建议84件。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57件次,向有关单位提供预防咨询40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43场。 

(三)履行监督职责,着力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着力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漏罪漏诉等问题进行监督。监督刑事立案19件19人,督促撤案15件17人,追捕17,不79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件5人。对刑事诉讼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不诉45人,追诉11人,纠正漏罪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5件5人,全部得到改判 

突出民事行政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案件73件,开展民事执行监督6件,督促履行职责3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并得到法院改变原判决2件。 

加大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连续五年开展“4.16”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护活动突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10在押人员督促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件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开展检查20余次,有效预防了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设立“道德讲堂”,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组织“读书思廉”活动。深入开展“四进四联四帮”活动,1名院领导2名干警驻村入户,帮困扶贫。院党总支连续多年被县委、县直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党总支”。 

切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先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强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司法公信力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突出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围绕掌握并适应修改后刑法、刑诉法、民诉法的新要求,组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2011年我院被省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人民满意单位”、控申科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文明接待室”;2012年反渎局被省检察院授予“优秀反渎职侵权局”荣誉称号;2014年我院被抚州市检察院评为“目标考评先进单位”,未检科被共青团抚州市委、市院等联合授予抚州市“青少年维权岗”;2011年以来,我院连续五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13名干警20次分别省、市、县表彰。 

(五)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县委的各项重要决策、指示和布署,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到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中。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我院于2011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作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2013年作了修订后民事诉讼法实施工作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报告。同时,每年认真做好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定期走访部分人大代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10条、重要案件信息8件、公开法律文书105件,让人民群众可以快速便捷地了解相关案件信息。推行阳光检务,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广泛进行检察宣传、沟通和互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各位代表,五年历程,我们积极作为完成了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布置工作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市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工作中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有: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深度与老百姓的期待仍有很大差距;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效果与法律的要求仍有许多不足;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有待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阳光检务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保障机制、队伍专业化建设还需不断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和总体安排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今后五年我院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反腐败战略思想,认真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融入“五宜金溪”建设,以司法公信力为主线、司法办案为中心、司法改革为动力,全面履行职责,强化法律监督,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正确处理好司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全力做好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规范侦查行为,改进办案方式,坚决纠正和防止因司法尺度和方式方法不当影响经济发展的问题。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打击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个人极端暴力、偷拐抢骗、黄赌毒等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不良行为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推动落实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引导、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 

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加强与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协作配合,探索建立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严查背后的职务犯罪,探索切合金溪实际的生态检察工作发展路子。 

(二)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扎实抓好司法办案工作 

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力度。重点查办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手,问题突出,危害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积极跟进“精准扶贫”战略,严肃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着力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窝案、串案;突出查办职级不高权利大、数额不多影响大、用权任性危害大等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执法一线的“小官”贪腐行为;坚决查办围猎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严肃查办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认真落实省院“生态检察深化年”的部署要求,继续深入查办土地、森林、矿产、城镇规划、安全生产、环保审批、环境监管等八个重点生态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紧紧抓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安全事件、环境污染事件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渎职犯罪案件,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同时,提升反渎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健全完善与相关单位的联动工作机制,提高精准预防能力。加强对典型个案、系统行业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职务犯罪背后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漏洞的剖析,扎实开展专项报告、年度报告等基础性工作。全面推行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工作,开展对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预防诫告。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廉政信息、微信公众号,做到预防宣传的全覆盖,扩大影响力。 

(三)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着力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水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突出抓好刑事立案监督工作,重点监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越权办案等问题。突出抓好侦查活动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侦查机关以罚代刑和遗漏犯罪事实、追诉不到位的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滥用刑事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的监督。突出抓好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注重提升质量效果,注意选择与违法程度相适应的监督方式,有效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程序违法等问题。 

着力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水平。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检察格局。认真执行修订后行政诉讼法,全面加强对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监察、行政复议等衔接机制。 

着力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完善看守所检察、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机制,加强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同时,认真做好监管场所事故监督、派驻检察室日常检察监督和规范化建设等经常性执法监督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和执法能力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着力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行阳光检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公开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优先发展检察人才建设。以法律专业人才为主体、其他专业人才为补充,加快建设专业齐、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检察人才队伍。全面推进铸才、育才、扶才、引才工程,完善检察官人才、检察辅助人才、司法行政人才的分类培养。扎实开展业务竞赛、案例评析、对抗辩论、庭审评议、业务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实战能力。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推进和落实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职务序列改革、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全面落实人民检察官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将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重要的历史时期,也是检察工作迈向新征程,跨越新高度的关键时期。我院将围绕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县委、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创先争优,为全面建设“五宜金溪”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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