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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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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金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2020年7月15日)
时间:2020-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7月15日在金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金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前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以来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七十华诞的大庆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一年多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更新司法理念,忠实履行职责,强化自我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我院被评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工作综合优秀单位、业务工作优秀单位、党的建设二等奖、绩效工作优秀单位,在全市检察工作综合考评中荣获第一名,在全省公众满意度测评中荣获检察部门第十四名,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推荐参评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坚持服务大局,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截止至2020年6月30 日,批准和决定逮捕354人,起诉493人。严厉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65人。严厉打击故意伤害、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53人。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郑其康、赖爱兰拐卖妇女儿童案,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快捕快诉。突出惩治黄赌毒、盗抢骗、涉枪涉爆等犯罪,起诉120人。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起诉6人。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严惩,批准逮捕12人,起诉14人(含2018年未结2人),其中包庇纵容黑恶犯罪“保护伞”3人。闻勇辉、向林鹏、龚凯等一批恶势力集团犯罪和恶势力团伙犯罪被依法严惩。坚持从严从快,涉黑恶案件一个月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平均审结时间为27天。组建检察官办案专班,对涉黑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注重打财断血,冻结涉黑恶资产。向有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4条,公安机关立案1件。

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突出打击非法集资、传销、妨害税收征管、妨害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行为,起诉22人。依法起诉时政伟、殷宏等7人非法销售假冒注册商品案,涉案价值达百万元。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案件,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93人。朱兆江、徐幼平等一批涉嫌污染环境案,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积极助力脱贫攻坚,继续派出三名干警分别到琅琚镇杨公桥村、上东槽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户25户,城镇困难户21户,18户顺利实现脱贫。开展司法救助助力精准脱贫,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

全力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600余人次支援社区开展疫情防控,联合公安、法院发布《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通告,快审快捕杨文辉等人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开设群众来访网上通道,开展战“疫”爱心捐款,主动对接民营企业解决用工难题。开展关爱疫情期间留守儿童专项行动。父亲入狱、母亲因家贫离家出走的吴倩云两姐弟是我院疫情期间帮扶的两个孩子,通过悉心帮助,姐姐重返校园,弟弟重燃生活的信心。

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成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系点,全天候不间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一年多来,进行法律宣讲40余次,为企业办结维权诉求10余件。开展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审慎办理涉企案件,防止“办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对9名涉案民营企业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9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回复。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协助培训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300余人。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周边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共建平安校园。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10条,推动金融、教育、交通运输等行业规范管理。

大力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践行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理念,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人。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严惩罪行较重的未成年人,逮捕10人,起诉8人。精准帮教涉嫌轻微犯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相对不起诉1人。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督促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在幼儿园、小学推广普及防性侵操,促进校园安全和性侵犯罪预防。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向乡村学校延伸,包括检察长在内的22名检察官,共担任30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覆盖师生1万余人。

二、坚持转型发展,推动“四大检察”共进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尊重和保障人权,既当好犯罪的追诉者,又当好无辜的保护者。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9人,不起诉32人。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撤案21件。纠正侦查机关遗漏报捕12人、遗漏移送审查起诉8人。依法审查执行机关提请特赦罪犯8人。对8名脱漏管人员提出书面纠正建议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3人。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积极探索监督途径,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办理督促履职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对翁庭军无证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一案督促职能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7件。其中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件,一批损害公共利益的问题得到整治。对陈坊积、琉璃、左坊三起非法炼铝厂污染环境案,向金溪县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责令关停涉案炼铝厂三处。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件,督促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处,其中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到位、石门乡自来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保护不力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县委、县政府积极响应,筹措1200万元改造水厂,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推进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对金溪战役烈士纪念碑、烈士陵园、卢春生烈士墓保护问题向当地政府发出履职诉前检察建议。

三、坚持深化改革,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补充员额检察官3人,退出员额检察官序列2人,实现动态管理,能上能下。压实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428件,占案件总数的36.7%。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实现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办到底。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

推动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坚持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按照业务性质、案件类型设置业务部门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相应设立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五个部门,改革后内设机构数量减少41.2%,实现内设机构“瘦身”、履职增效,“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初步形成。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建立与政法各单位的衔接配合机制,进入检察环节的刑事案件,一律优先做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工作,促进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戾气。制度实施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64人,适用率从2019年6月份的24%提升至2020年6月份的94%,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采纳率从2019年6月份的50%提升至2020年6月份的100%。

四、坚持强基固本,夯实检察工作根基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体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努力答好“时代之问”。院党组在抓好中央、省、市部署的专项整治基础上,围绕6个课题开展调研,深入检视14个方面132个问题,提出整改措施64条。全体检察人员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部署开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评查各类案件101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评查案件342件,整改纠正实体问题和办案程序问题34个。完善检察权配置和运行机制,强化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控。专门就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涉案财物处置不及时等问题。

着力提升业务素质。分批派遣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9期,参训人员31人。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强化日常学习。举办岗位练兵竞赛、读书朗诵会,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适用检察能力现代化需求。在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学院开展的主题培训班中我院检察人员平均学习、学分排名全市前列。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己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服从党的领导。旗帜鲜明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感,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的指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落实严管就是厚爱,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三个规定”。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梳理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31条意见和建议逐一分解,登记交办,定期催办,跟踪督办,及时答复。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向县人大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邀请6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交流等活动。

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公开案件信息577条,公开各类法律文书32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9条。围绕社会关注的涉林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检察建议公开宣告14次。加强检媒互动,以漫画、短视频、法治故事等方式讲好检察故事。在全省率先开通抖音,并先后两次进入全国检察机关影响力排行榜前十名,正义金溪微博两次进入全国检察机关“互联网+检察”排行榜前二十名。

各位代表,2019年以来,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新的更高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深刻感受到,检察工作的点滴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深知,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是思想观念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就案办案、机械执法问题仍然存在;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到位;“四大检察”没有实现协调充分发展,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是短板弱项;检察队伍素质不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和期待。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已经过半,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努力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自觉把检察职能行使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准确把握服务保障大局工作的新要求,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齐心协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把常态化疫情防控抓紧抓实抓细,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统筹处理好疫情常态防控与检察工作的关系,依法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二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三是以更强的政治定力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工作,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积极推进行业整治,确保收官之年取得全胜。四是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更加主动地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开展河湖卫士“春雷2020”联合执法行动;深化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协调金融部门抓好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五是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落实“保护不是放纵”理念,提升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针对性。

二、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切实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二是精准监督提升民事检察实效,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落实关于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办案工作部署,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三是补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四是扎实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作为必办案件,积极妥善办理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三、准确把握关于深化改革的新部署,进一步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落实。一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二是扎实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推进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改革。三是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在做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等内容基础上,推进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主要业务数据,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管理体系,把“案-件比”作为衡量办案效果的重要依据。

四、准确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新使命,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二是认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防止和反对好人主义,认真配合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坚决杜绝违规办案、利益驱动办案现象,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三是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实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四是持续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增强宣传意识、媒体素养,持续深化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

各位代表,2020年我们坚持不懈、一如既往,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建设“五宜金溪”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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