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检察院

首页  丨   检察动态  丨  检察新闻  丨  理论研讨  丨  以案说法  丨  媒体播报  丨  检察风采  丨  联系索引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科技强检
中国检察听证网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宣传专栏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抚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
抚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
金溪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07  作者:  新闻来源:金溪检察  【字号: | |

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0月18日在金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

金溪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周德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五年来工作回顾

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在过去的五年里砥砺奋进、奋勇拼搏。在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争创一流检察业绩。202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获得第十四届、十五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在全市检察业务工作考评中多次取得好成绩。

一、履行政治责任,服务金溪经济社会大局

全力投入新冠疫情防控。疫情发生以来,我院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组织800余人次支援社区开展疫情防控。联合公安、法院重拳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用卫生材料等涉疫案件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依法快捕快诉杨某某3人妨害公务案。针对疫情期间熊某某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

大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履行检察职能,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五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37件1218人,批准逮捕犯罪案件730件1023人,提起公诉908件1357人。依法严惩放火、聚众斗殴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犯罪,起诉208件219人。坚决惩治影响社会风气的突出问题,起诉黄、赌、毒类犯罪140件292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绝不让网络空间成为犯罪温床,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9件53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打虎”、“拍蝇”并举,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件23人,批捕2件2人,起诉14件23人;加强与纪委监委衔接配合,向监委移送问题线索47条,受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7件9人,均批准逮捕并移送法院起诉。

努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落实“六稳”、“六保”政策,依托驻工业园区检察联络点,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释放最大司法善意。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22件27人,起诉40件77人。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行为,起诉5件9人。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督促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处,其中县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排放超标、石门乡盱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措施不到位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涉事企业经提标改造后全部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源泉”。深入开展“四进四联四帮”活动,派出8名干警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帮扶贫困户57户133人。拨付帮扶资金30余万元帮助挂点村改造修路、改厕通水等民生工程,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住房、教育等实际困难。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发放司法救助金62.2万元。

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目标,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坚决做到“不凑数不放过”,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扎实成效。三年来,坚持从严从快,组建检察官办案专班,对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0件16人、起诉11件27人(其中起诉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8人、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9人)。闻某某、向某某等一批恶势力集团犯罪和恶势力团伙犯罪被依法严惩。以检察建议为抓手,推进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向教育、市场管理、金融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20份。着眼常治长效,落实办理涉黑涉恶案件7项工作机制,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下坚实基础。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诉信访、法律咨询等功能,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5件,执行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检察长接访70次。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检察普法乡村行”,协助培训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1600余人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6场,在幼儿园、小学推广防性侵安全操,促进校园安全和性侵犯罪预防。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周边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共建平安校园。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20条,推动金融、教育、交通运输等行业规范管理。

二、强化法律监督,扎实抓好司法办案工作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既当好犯罪的追诉者,又当好无辜的保护者。严把审查关,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05人,不起诉195人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8件、撤案28件,纠正遗漏报捕24人;遗漏移送审查起诉20人,提起抗诉30人;依法审查执行机关提请特赦罪犯8人。全面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履行主导责任。自2019年7月以来,对638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2.96%,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8.21%。连续五年开展“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咨询近200人次。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对23名监管和教育不当的社区矫正人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全部得到纠正回复。

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22件27人,起诉18件23人。突出保障涉罪未成年人权益,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心理评估、社会调查等教育挽救工作,对受害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等关爱活动。坚持“宽容不纵容”,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2件22人,不起诉11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完善民事检察格局,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积极探索监督途径,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办理督促履职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如对翁某某无证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案督促职能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以执行活动监督为重点开展审判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8份。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依法支持邓某某起诉4子女要求支付赡养费、医药费等。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向环保、市场管理、林业等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4件,一批损害公共利益的“舌尖上安全”、“头顶上安全”、“脚底下安全”问题得到整治。对陈坊积、琉璃、左坊三起非法炼铝厂污染环境案,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责令关停涉案炼铝厂三处。创新“公益诉讼+古村”模式,在全县设立23个“文化生态检察工作站”,实行“一对一”挂牌服务。其中立案监督小陂窑遗址遭受损毁案,五名被告人以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多家省级媒体对此案专题报道。围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加大公益保护力度,对陆某某等6人非法狩猎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六名被告被判赔偿生态修复费黄某某诈骗、非法批准占用林业用地案和李某某滥伐林木案,入选市检察院“生态检察十大精品案件”。

三、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落实机构人员改革。按照业务性质、案件类型实行大部制设置业务部门,内设机构从以前的14个科室“瘦身”为5个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机构数量大幅减少,并形成“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细化对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定岗,并对检察官办案组织配备进行重新调整。完善检察官权利清单、动态管理配套等制度,深化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等系列规定。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补充员额检察官6人,退出员额检察官序列4人,实现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压实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746件,占案件总数的37.3%。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聚焦法律监督成效、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等工作,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办法。积极配合财务统管改革,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在最后一公里落地落实。

推进检察建议改革。紧盯检察建议的薄弱环节,在具体落实及完善机制方面改进。在送达上以公告、宣告等多样化方式,拓展检察建议空间,让被建议单位“红脸出汗”,必要时向县委、人大、纪委监委报告,提升监督刚性,防止检察建议成“一纸空文”。仅2020年一年,就向38个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9份,一批行业管理、制度漏洞被及时堵塞。

四、加强队伍管理,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强化队伍建设。旗帜鲜明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多次组织开展全员谈心谈话、警示教育活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五个过硬”要求,锤炼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我院党总支连续五年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总支”,3名干警获得省级荣誉、4名干警获得市级荣誉。

强化作风建设。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回头看”工作,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全院干警在政治思想、纪律作风、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强化能力建设。以党组会、检委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检察业务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强化日常学习,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举办岗位练兵竞赛、读书朗诵会、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活动,通过政治轮训、案件研讨、庭审观摩等方式,让干警适应检察能力现代化需求,锻造成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行家里手。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培训2000人次。

五、规范权力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55条意见和建议进行逐一分解,登记交办,定期催办,跟踪督办,及时答复。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生态检察等工作情况5次,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向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次,并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会、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检察开放日、座谈交流等活动125人次。

自觉接受履职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制度,做到“逢问必录”,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2次。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如实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加强与审判机关配合制约,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6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215次,邀请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化解12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76条,公开案件信息2955条、各类法律文书1013份。持续创新检察新媒体工作,加强检媒互动,我院新媒体推出354期原创作品,以漫画、短视频、法治故事等方式讲好检察故事。微信公众号多次进入全国检察机关“互联网+检察”排行榜前列。

各位代表我们深切感受到,五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点滴成绩,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真诚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二是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加强监督、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检察业务管理还不够科学严密,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院工作满意度与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等。对此,我院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新的伟大征程已经扬帆起航,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面对新的历史坐标和伟大征程,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主动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动融入“大美金溪”建设,为全面服务金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提高站位,深入强化政治自觉。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不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强化担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好安全稳定大局,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金溪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推进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运用好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三是认真履职,切实强化法律监督。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引领,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切实转变办案思维,努力降低审前羁押率,充分发挥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中更加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健全完善民事支持起诉,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强化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拓展行政检察,抓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着力破解行政检察作用发挥难问题;突出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常态化

四是夯实根基,全面提升检察质效。优化业绩考评管理制度以及“案-件比”数据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应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完善网络安全保障,着力提升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扬优势,补短板,促弱项,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提升素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通过学习教育、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能。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检察“红色基因”。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新发展阶段、新的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来时路,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扎实践行初心使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金溪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携手奋进“大美金溪”新时代,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一、有关用语说明:(以上数据截止2021年8月31日)

“六清”: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领域,检察机关可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职,还可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文化生态检察工作站”:在全县21个中国传统村落、江西历史文化名村(镇)及小陂窑、里窑2个文物保护单位设站提供法律咨询、检察联络等服务;

“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捕诉一体”: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办到底;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十大业务”: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二、金溪检察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展示

官方微博号 微信公众号

 
 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