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丨 检察动态 丨 检察新闻 丨 理论研讨 丨 以案说法 丨 媒体播报 丨 检察风采 丨 联系索引
经市检察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何志苇、王新超(女)同志晋升为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
任职时间从2020年10月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