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参加检察院的听证会,让我很受教育。”“把事实摆出来大家听一听,把道理讲出来大家评一评,公开透明,很棒。”
11月23日,在江西省金溪县左坊镇集贸市场,一场公开听证活动正在紧张进行。这也是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第二场“赶集听案”普法宣传活动。
王某某是一名七旬多的农村大爷。“为了避免野猪吃禾苗”,2022年8月起,王某某在野外放置捕猎用的“夹子”。2022年11月,王某某安置的“夹子”造成村民一头700来斤的黄牛后脚夹伤。经鉴定,王某某使用的“夹子”正是以猎捕野生动物为目的的捕猎夹工具。根据有关规定,王某某已经涉嫌非法狩猎罪。
案发后,王某某向公安机关自首,赔偿了村民损失,同时自愿认罪认罚。金溪县检察院综合分析案情,拟对王某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听尽听”的工作要求,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监督,金溪县检察院决定在案发地农贸市场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审查、法律适用进行了详细阐述,对拟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的理由进行了重点论述。在听取各方陈述及充分讨论后,听证员一致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查程序合法,同意我院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公开听证结束后,县政法委与检察院联合开展了普法宣传行动,现场普及保护野生动物法律知识,同时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接受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