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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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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眼·检察日报】生态优先 担当实干
时间:2023-12-04  作者:  新闻来源:江西检察  【字号: | |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些千古绝唱都是对江西自然美景的真实写照。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强调,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江西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依法履行打击、监督、保护等职能,努力为江西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贡献检察力量。



守修水一江碧波


“这里此前水质浑浊,河面上漂浮着大量垃圾,弥漫着刺鼻的味道。整改落实后,现在河水变清了,臭味也没了,我们生活更舒适了。”住在修河边上的卢某说。

修水县以水为名,依水而生。鄱阳湖水系五大河流之一的修河及其11条支流,在修水县境内蜿蜒流淌,是长江中下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沿岸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地。修水县检察院注重源头治理,通过能动履职,依法督促行政部门在修河流域架设安全防护网1000余米、拆除违规围养鸡鸭点8处、竖立水源地保护标识标牌25个,从根本上预防水源污染。

在办理修河河道疏浚案时,办案检察官仔细摸排占用河道线索,敏锐发现采砂船还存在排放生活污水、污油溢流等问题,该院依法督促行政监管部门转移泥沙、杂物等130余吨,清理水面1200平方米,并设置生活污水收储箱6个、接收转运点4个。同时,推动6艘采砂船统一接入“船e行”平台,还签订了转运清理外包服务合同,实现船舶污水集中管理、实时监控。涉案河段“山、林、水、砂”得到一体化、长效化管护,修河水生态和水环境得到系统修复。

2017年以来,该院依法督促行政监管部门铺设排污管道5000余米、清理入河排污口185个、关停非法采砂点13处、拆除非法碎石场4家、关停水电站10座;同时,推动退养生猪10万头,整治网箱养鱼面积50余亩,清理水面垃圾25吨、固体生活垃圾12吨,恢复河堤2000余米,让周边5万群众喝上了放心水。







广袤农田重披绿装

“现在村里都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了,方便村民就近处理,农田里污染变少了,农村人居环境也变好了。”在督促行政部门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案回访现场,武宁县人大代表、宋溪镇大坪村党支部书记张斌说道。

2022年初,武宁县检察院调查发现,多个乡镇田间地头有农药包装废弃物,这类废弃物很难自然降解,残留的农药还会对水体、耕地造成污染甚至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该院遂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行政部门履职尽责。

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行动,统筹专项资金,在行政村和田间地头科学增设回收装置2000余个,形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回收网点。目前,已回收废弃农膜等农业废弃物4.6吨。

“如今,我们使用的大棚膜都是重复利用,一般可以用三年到五年,如果农膜破损不能使用了,就将破损的农膜运到乡里统一回收处理。”武宁县罗溪乡蔬菜种植基地负责人告诉回访的检察官。

农膜作为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广泛使用后虽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但也存在一定污染,武宁县检察院发现辖区内存在农膜污染线索后,遂将农膜污染防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打造。然而,防治农膜污染耕地,并非某一家行政部门的事,如何凝聚行政部门合力,在不给农民增加负担的同时,减轻农膜导致的耕地污染?这成了困扰办案组的一大难题。除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提升释法说理效果、厘清各行政部门职责外,向县委、县政府争取支持也是破题方法之一。于是,该院在办理案件的基础上,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推动行政部门联合出台专项整治方案和督察方案,科学增设废旧农用薄膜贮运站和回收网点,提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效率,对农膜污染问题进行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打造长江最美岸线瑞昌样板

瑞昌被誉为“长江明珠”,是长江入赣第一站,拥有19.5公里长江岸线,是江西省唯一的沿江临港城市。这里水深港阔、环境优美、生态优良,是长江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0余种长江鱼类在此繁衍生息。近年来,瑞昌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结合瑞昌“铁肩膀”党建文化品牌创建,打造了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党建文化品牌,以党建推动干事创业,助力长江生态保护。

瑞昌沿江是工业园区聚集地,码头林立,船舶川流不息,释放着经济发展的蓬勃动力。有群众向瑞昌市检察院反映,江边浅水处发现部分死鱼,疑似水质有问题。公益诉讼检察官第一时间调查,初步判断是沿江码头、船舶污染所致。

该院随即对沿岸码头开展调查,果然,在调查某公司专用码头时发现了端倪。整个码头使用面积1.4万平方米,年吞吐量为2000万吨,只见码头上扬尘四起,装卸作业操作不规范,大量货物残渣掉落长江。货船甲板上残留着大量油污,且缺少生活污水回收设施,生活污水混着油污直接流入江中,严重影响了水环境质量,破坏了鱼类生长环境。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该院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尽责,全面排查、强化监管。在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下,行政监管部门督促某公司立即整改,在码头加装了雾化喷淋系统,并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将作业中产生的污水汇集沉淀池后集中处理。与此同时,还指导6家企业成立清洁组,每日清理甲板油污,督促码头41艘船舶改造船上生活污水处置措施,并建立码头污染防治常态监督机制,通过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协同发力,推动长江生态保护源头治理,助力打造长江最美岸线瑞昌样板。





为了彭蠡之滨的呦呦鹿鸣

彭泽县境内的江西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下称“梅花鹿保护区”),是我国梅花鹿华南亚种最大的集中分布区,现有野生梅花鹿624头。近年来,彭泽县检察院结合县域特色,积极推动党建文化、检察履职与梅花鹿保护不断结合、融合,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全面履职尽责,依法打击涉梅花鹿保护区犯罪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就梅花鹿保护打造了一套独具彭泽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该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并不断健全完善梅花鹿保护机制,结合办理的真实案例普法宣传,推动梅花鹿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该院干警围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助力梅花鹿保护区发展”主题,多次深入梅花鹿保护区涉及的5个乡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梅花鹿保护区附近村民及护林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违反的法律后果。通过开展保护野生动物、防火宣传等普法工作,让村民及护林员明白了保护野生动物、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和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村民现在见到梅花鹿的次数比以前多多了,梅花鹿也不像以前那样害怕人靠近了。”“检察官普法宣传很到位,大家都知道野生梅花鹿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必须好好保护,其他野生动物我们也要保护好。”周边村民纷纷说道。

如今,梅花鹿保护区附近村民们的法治观念大大增强,涉梅花鹿犯罪已实现零记录,村民看到梅花鹿入村觅食、跌入水塘时,都会积极救助,真正实现了“人鹿和谐”共处。



“退捕渔民”变身“禁捕卫士”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共抓长江大保护、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九江市濂溪区涉江涉湖水域宽广,退捕禁捕涉及3个乡镇数百名渔民。濂溪区检察院在办理多起长江鄱阳湖流域非法捕捞案时,敏锐发现部分以捕鱼为生的渔民,如无其他谋生手段,将导致继续非法捕捞渔获物,严重影响长江“十年禁渔”这项系统工程的推进。

面对禁捕工作遇到的问题,该院检察官深入沿江沿湖群众中,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为解决禁捕工作遇到的问题“寻医问药”,并形成针对性较强的检察建议。

随后,该院向当地退捕禁捕工作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制定落实检察建议措施,就组织领导、调查摸底、宣传教育、生活保障等方面作出周密安排,吸收11名“退捕渔民”为“护鱼队员”。其中,护鱼队长王第友还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授予“国际巡护员奖·高度推荐奖”。同时,该院积极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会商落实措施,上门入户宣讲政策,扎实做好退捕安置工作。按照“禁得住、退得出、能小康”的目标,该院与区政府沟通协调,推动将退捕禁捕工作纳入政府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三农”工作等考核体系中。

三年来,该院办理非法捕捞犯罪案件41件49人,推动政府落实退捕禁捕资金1914万元,其中直补渔民430.57万元,实现584名渔民全部上岸目标,回收渔船549艘、网具17.9万公斤。在渔具渔船收缴补偿、渔民转行就业等过程中,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实现了检察履职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美丽江西,“绿”动赣鄱,高质量发展蹄疾步稳……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美画卷正在徐徐铺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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