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单位
2022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 单位主要职能
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案单位设立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单独设置。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员3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34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1276.3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569.95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1276.32万元,较2021年减少404.16万元,下降24.05%,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结余为569.95,2022年末结余为0。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32.18万元,占88.7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4.14万元,占11.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1276.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50.99万元,较2021年减少429.49万元,下降25.56.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25.33万元,较2021年增加25.33万元,增加100 %,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用于办案区装修改造项目,该项目2022年未完工。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37.42万元,占57.78%;项目支出513.56万元,占40.2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3.74万元,决算数为113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1%。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2.55万元,决算数为107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17%,主要原因是:日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19万元,决算数为5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6%,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及为单位临聘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7.4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81.05万元,较2021年减少322.34万元,下降35.68%,主要原因是:2022年奖金部分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71万元,较2021年减少289.5 万元,减少77.3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66万元,较2021年增加2.78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2022年发放抚恤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未安排在基本支出内,安排在项目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0.3万元,决算数为18.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7.07%,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2.38万元,下降39.4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变化。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当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30万元,决算数为 3.2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8.58%,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13万元,下降39.74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7批,累计接待34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调研、办案、考核、工作交流等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9万元,决算数为15.7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4.28%,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4.9万元,下降23.74%,年末公务用车保有7辆。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1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5万元,减少77.3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支出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7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本级(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草案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我单位所有车辆中,至2022年底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9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10.9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单位决算中反映聘用制书记员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聘用制书记员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聘用制书记员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3.6万元,执行数为9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足额支付书记员工资福利;二是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维护了公平公正。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资金未按要求支付书记员经费。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要求足额支付书记员经费。
我院深入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认真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聘用制书记员《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教育支出:指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是指按照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