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努力推进检察改革,坚决履行从严治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一、忠实履行职责,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发挥检察职能积极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起诉抽逃出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0件43人。犯罪嫌疑人王学南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服务非公有经济发展,深化“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碰到的法律问题,提出检察建议6件,开展法制讲座10次。参与市场经济秩序整顿,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8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受理假冒注册商标案1件7人,正在审查。
重拳出击防治污染。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执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滥伐林木、非法狩猎和污染环境案10件12人,起诉17件22人,判决14件15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重点监督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有关问题线索,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7件1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破坏森林资源案件1件1人。犯罪嫌疑人常杰、朱兆江倾倒化工废液污染环境案,被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助力服务脱贫攻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派出1名院领导带领2名干警分别到琅琚镇杨公桥村、上东漕村开展“四进四连四帮”和驻村扶贫工作。驻村干部全力配合村两委做好村党建、环境整治、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新农村建设和殡葬改革等工作。派出17名检察干警结对帮扶贫困户44户113人,为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我院还多方筹资帮助挂点村筑路、建围墙、修校舍、建图书室、建厨房等民生工程。
二、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由4名员额检察官组成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团队,从重从快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受理涉黑涉恶案件8人,批准逮捕8人,起诉9人(上年结转1人),判决5人。法检两长分别担任审判长和公诉人,出庭审判、公诉涉黑涉恶案件。在工作机制上,加强与监察委、公安、法院衔接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向监察委移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每起涉黑涉恶案件均做到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格把关,确保稳准狠打击黑恶犯罪。对郭声财、陈乐平、陈海波等一批涉恶犯罪人员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3年7个月和3年3个月。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实施“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整合办案资源,明确办案职责,提高办案质效。受理公安机关报请逮捕案件186件266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59件229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212件307人,审查后决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83件284人,报市院审查起诉3件3人。严把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21件23人,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捕27件37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审查不起诉19件20人。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7件14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2人,作出不起诉5人,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开展社会调查6人。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司法保护,在办案中同步开展心理咨询、教育矫治,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办案向预防延伸。开展“关爱祖国花朵,擦亮未检品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县政协、教育局、关工委、妇联、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座谈调研,推动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深化“护苗”专项行动,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14次,培养学生学法守法意识,受教育人数5000余人。
三、强化诉讼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依法履行侦查活动检察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其中专项立案监督1件1人。纠正漏捕4件6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9件13人,在生态环境、食药品犯罪等“两个专项”领域监督移送案件8件8人,批准逮捕7件7人。犯罪嫌疑人张长荣涉嫌盗伐、滥伐林木罪,经我院立案监督,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22万元。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执行检察监督。提请抗诉1人,市院指定抗诉再审2人,法院予以采纳并对案件作出改判。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8件28人,组织开展“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近50人次。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秀谷社区矫正人员陶树浩多次违反监管规定,我院向县法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缓刑,作收监处理,被采纳,对其他社区矫正人员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依法履行民事、行政审判检察监督。积极构建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多元化检察监督模式。受理督促履职案件3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份;受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办理非诉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有力保障了司法公正,维护了司法权威。
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国有财产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受理案件线索15件,立案10件,向行政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办理刑事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我院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2018全省十大典型案例。
四、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供检察新产品
开启古村保护检察模式。发挥检察职能在“拯救老屋行动”中的作用,在全县23个中国传统村落、2个江西历史文化名村(镇)设立“文化检察工作站”。实行“1+1”法律服务,即1名检察官对接1名当地文保员,深入古村落开展法律宣传,举办知识讲座,进行大走访,调查、摸底古建筑保护现状,收集、掌握第一手资料,提供检察保护。对损毁、破坏古村落一般民事行为,及时介入,释理说法,恢复原状;对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打击,决不手软。刘思真盗卖古建筑构建罪一案,经我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被依法严惩。
提供“12309”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将检察机关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场所的对外服务功能进行集中整合,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检察服务,提升检察为民服务效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以来,共受理案件408件,制作电子卷宗735册,接待律师阅卷50次,提供光盘刻录50次,网上预约阅卷8次,管理涉案财务51批次,开展行贿档案查询492次,真正体现了整合窗口职能、规范服务流程、统一受理答复、便捷高效利民的要求。
创新司法救助新职能。我院在全市创新开展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同县扶贫移民局签订《关于加强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实施国家司法救助的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及流程,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在扶贫领域的独特职能。目前已对全县贫困户建档备案,跟踪掌握贫困家庭的涉法涉诉情况,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帮助贫困户4户13人。对刑事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贫困家庭,我院还积极与当地派出所、村委会、所在学校联系沟通,在提供救助金的同时,开展心理疏导,关注思想动态,实施动态保护。
五、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夯实履职根基
抓改革促成效。科学设置检察官办案组、独任检察官二种办案组织,完善权力清单,明确职责权限。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轮案机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设立五个部,实现扁平化管理。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实行绩效考核和员额动态调控管理机制。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司法瑕疵问题评查小组,通过随机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办案质量。通过改革,院领导更多精力投放在办案一线,3名入额领导办理案件87件,占全院办案数19.73%。
抓纪律树形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对照“慢、怕、假、庸、散”,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整改队伍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政法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落实。开展检务督查12次,节前廉政教育3次,实名通报个人8次,做到严在经常,管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抓文化强素质。坚持文化建院,组织检察官宣誓,举办读书朗读会,召开理论研讨会,打造学习型检察院。干警积极撰写理论调研、宣传文章,在检察日报、人民网、正义网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123篇。江西二套对我院公益诉讼和古村落保护工作作了2次专题报道。全年编发微信公众号46期,原创微文阅读量超过10万人次。其中2篇原创微文被中央政法委官方微博转载,3篇原创微文获得“全国检察新媒体月度优秀作品奖”,1篇原创微文荣获最高检“我是宪法践行者”新媒体作品评选大赛优秀奖。“金溪检察”微信公众号入围全国检察新媒体2018“百强”评选。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坚决服从党的领导。院党组旗帜鲜明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感,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的指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服务大局。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县人大及常委会报告本院重要工作部署、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司法责任制改革、公益诉讼等重要工作和有关情况。切实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在县17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我院就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此外,我院通过上门走访、邀请座谈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工作联系,让代表们更加深入了解检察工作。
着力打造阳光检察。深化检务公开,依托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20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2条,程序性信息315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视察检察工作。首次进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改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当面说理释法。召开检察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通报检察办案和工作情况,让人民群众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支持检察。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提升;二是司法改革后,新的办案模式和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完全磨合到位,改革的整体效能还需进一步发挥;三是司法规范化建设仍需增强,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对照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干警的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纪律作风建设还需改进。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工作总目标,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推进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新金溪”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抓好科学理论武装,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用新思想上下功夫,在把牢总开关上下功夫,在增强执行力上下功夫。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敏于从政治高度把握法律问题,善于从政治视觉解释法律内涵,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全力做好各类矛盾化解和风险管控工作。对黑恶势力保持强大攻势,紧盯重大案件,深挖保护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二是以法律监督为抓手,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主动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动理念思路、重心重点、方式方法等适应深刻变化。进一步拓展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着力打造公益诉讼品牌,真正把宪法赋予的“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职责定位发挥到位、履行充分。
三是以司法改革为动力,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构建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机制。主动适应监察委员会办案工作新模式,完善工作衔接机制,依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下大力气加强机制建设和业务标准化建设,形成程序严密、标准统一、责任明确的检察司法规范体系,让检察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四是以对标一流为目标,打造扎实过硬检察队伍。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目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等问题,着力解决干警“为谁执政,为谁执法”的问题。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岗位培训、业务交流、文化建设等工作,为检察工作发展注入新活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不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各位代表,时代号角已经吹响,新的一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锐意进取,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新金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上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