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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13岁弃学,远“嫁”他乡……‖身边人身边事
时间:2019-01-17  作者:梦文、球球  新闻来源:  【字号: | |

13岁弃学,远“嫁”他乡……‖身边人身边事

▉本文由真实案例改编,经一定文学加工,文中人物为化名.

文字:球球梦文编辑|球球

14岁的孩子应该在做什么?大部分人会回答,肯定在读书啊,因为14岁正值义务教育年龄,可当我翻开眼前上的案件,着实让我大吃一惊。

一个特殊的“被害人”

迈着小步,小慧挺着大肚子径直走进了我的办公室。

我不敢相信,眼前这位一脸稚嫩的小姑娘已经快是两个孩子的妈妈,而她今年才14岁。

还没落座,小慧直奔主题,我“丈夫”什么时候能回来?显然,她不清楚我找她来办公室的目的。小慧的丈夫是一名30岁的男子,涉嫌强奸罪被关押,而受害人就是小慧本人。

13岁弃学,她远“嫁”异乡

时光倒流到2017年3月14日,这天,小慧跟着四个陌生人坐火车从云南到江西的。据她自己介绍,她与这四名金溪人认识也只有四五天,而其中的一位就是她现在的“丈夫”小强。这一年小慧13岁,小强29岁。

案情并不复杂。2017年3月的一天,小强随着父亲、媒婆来到云南某山村,经人介绍,见到了小慧。经双方“讨价还价”,以14万的彩礼把小慧带回了金溪,并和她“结婚”。就这样,当别的同龄女孩还在教室读书,做着青春梦想时,小慧却腆着肚子,已为人妇。

14岁的孩子不懂得什么是爱情,更不懂得什么是家庭责任。当她向我求情不要惩罚她丈夫时,我看到了这个女孩一脸的茫然与幼稚,她分明还是个孩子呀!

强奸幼女他涉嫌犯罪

公安机关证明小强与小慧发生性关系时,小慧未满14周岁。小强的行为涉嫌强奸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无论当事人是否同意,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均构成强奸罪,并且加重处罚。

在看守所,我提审了小强。

问:被关押前,在家里做什么?

答:在家种田,农闲的时候做点小工。

问:为什么想到去云南那么远相亲?

答:二十六、七岁还没结婚,家里比较着急,到处相亲,但没有合适的,还有就是这边彩礼钱太多了。

问:你知道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构成犯罪吗?

答:知道,但是觉得这是你情我愿的事,应该没人会管。

 

“捕”还是“不捕”?

犯罪嫌疑人小强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年迈的父母,小有刚出生的小孩,还有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妻子”。捕还是不捕?这个问题摆在了我的面前,也在同事之间引起了争论。

有人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被害人不反对,检察院就不必多管闲事,没有逮捕必要。

也有人说,“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小强与小慧组成了家庭的事实关系,况且第二个孩子马上又要出生了,逮捕小强反而会毁了这个家庭,还是不捕为好。

还有人说,小强的行为于情可理,于法不容,法律没有例外,更不允许特殊,应当逮捕。

带着这些意见,我提审犯罪嫌疑人小强、询问被害人小慧,走访小强所在的村庄村民,对捕和不捕,我作为一个检察官,有了自己的思考。

的确,小强目前面临种种家庭困境,但与正常的婚姻秩序,践踏的公序良俗的婚姻伦理道德相比,似乎又变得微乎其微。法律是残酷的,但法律也是最公正的。如果我们仅仅考虑小强面临的家庭困难,而忽视了惩治犯罪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那么法律就形同虚设,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如同虚设。

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我经过慎重思考,最后作出了逮捕的决定。

远离畸形的婚姻,愿你有一个美好的爱情

13岁的花季少女,本该天真无邪,享受童年的乐趣,然而小慧却早早的结束了自己的孩童时光,步入了成人的社会。

改变人生的道路有很多种,但每种道路都必须付出自己的努力,自古“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仅仅是通过自己的青春和身体来换取幸福生活,那么这样的成功必然不会长久,这样的婚姻更不会幸福。

而小慧的父母,在子女懵懂无知时,不仅没有耐心开导教育,反而听之任之,违反国家婚姻法律,早早的将女儿“嫁”出,最终没有“嫁”给幸福,得到的是畸形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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