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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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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市大耿,“赶集听案”第六站来了
时间:2023-12-14  作者:  新闻来源:金溪检察  【字号: | |

“金溪县全域都是禁猎区,365天都是禁猎期”

“我不懂法,下次再也不会犯了”


12月13日,金溪县人民检察院“赶集听案”普法宣传活动(第六站)聚焦一起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邱某某在公开听证现场悔恨不已。

金溪县已明确全面禁止猎捕野生动物,但仍有人心存侥幸,猎食野生动物。为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社会效果,金溪县检察院联合合市镇政府,在案发地大耿村举行检察公开听证。

“邱某某已经涉嫌非法狩猎罪,但是鉴于其系初犯,投案自首,归案后认罪认罚,并过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非法狩猎行为没有造成十分严重的法律后果检察机关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


在听证现场,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经过,就听证事项向群众做了说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对案件发表了意见。来自合市镇30余名法律明白人和大耿村村民旁听了该案。


经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邱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希望广大群众以此案为鉴,共同保护野生动物,守护美丽家园。

检察官提醒,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自然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狩猎和杀害、买卖、收购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仅有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和谐理念,更是违法犯罪行为,莫要因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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