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全域都是禁猎区,365天都是禁猎期”
“我不懂法,下次再也不会犯了”
12月13日,金溪县人民检察院“赶集听案”普法宣传活动(第六站)聚焦一起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邱某某在公开听证现场悔恨不已。
金溪县已明确全面禁止猎捕野生动物,但仍有人心存侥幸,猎食野生动物。为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社会效果,金溪县检察院联合合市镇政府,在案发地大耿村举行检察公开听证。
“邱某某已经涉嫌非法狩猎罪,但是鉴于其系初犯,投案自首,归案后认罪认罚,并通过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非法狩猎行为没有造成十分严重的法律后果,检察机关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
在听证现场,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经过,就听证事项向群众做了说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对案件发表了意见。来自合市镇30余名法律明白人和大耿村村民旁听了该案。
经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邱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希望广大群众以此案为鉴,共同保护野生动物,守护美丽家园。
检察官提醒,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自然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狩猎和杀害、买卖、收购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仅有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和谐理念,更是违法犯罪行为,莫要因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