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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检察蓝”遇上“高校蓝”,这场普法有点“燃”
时间:2026-07-20  作者:  新闻来源:金溪检察  【字号: | |
“古建筑可以随意拆建吗?”“盗窃古建筑构件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7月16日上午,在金溪县浒湾镇,来自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法治赣鄱行”暑期社会实践队的学子们与金溪县检察院干警一起,开展了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学子们手持快板,精神抖擞,将古建筑保护法治知识向过往群众宣介。随后,检察干警与高校学子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面对面向群众讲解古村落保护、文物修缮、违规搭建整治等法律知识,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发放礼品。
普法活动结束后,实践队伍前往中国传统村落——琉璃乡澳塘村。在最高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督促保护“大夫第——文光牌楼”行政公益诉讼案现场,承办检察官结合办案经过,向师生详细介绍古建保护中的法律适用与检察监督举措,以真实案例强化实践教学,让同学们对检察公益诉讼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随后,师生们走进县检察院“刘莹姐姐工作室”参观学习,深入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创新模式与品牌成效,进一步拓宽了法治视野。
从集市普法到实案教学再到阵地研学,同学们在炎炎夏日中走出课堂、走向基层,融入到古村落保护的法律实践,融入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实践中,在行走中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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