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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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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飞鸟啼鸣与古村炊烟相映成趣 江西检察机关用法治力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时间:2026-07-20  作者:  新闻来源:法治日报  【字号: | |

7月9日至10日,“赣法云·走基层”江西检察“大美赣鄱·检察之声”主题采访团先后走进上饶市婺源县和抚州市金溪县,探访两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守护生态的创新实践,倾听飞鸟与古村在法治护航下的幸福回响。

在婺源,采访团深入秋口镇蓝冠噪鹛核心栖息地,实地了解“‘蓝冠’望乡愁”生态检察工作成效;在金溪,采访团走进下羊、澳塘、印山等多个古村,探寻“古村有声”专项行动如何用法治力量守护千年文脉。为期两天的采访中,《法治日报》记者用镜头捕捉“检察蓝”守护青山绿水的动人瞬间,用文字记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助力生态治理的生动实践。

图为婺源县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开展“保护古树名木 全民共建共享”主题宣传活动。

“婺源是‘蓝冠噪鹛之乡’。蓝冠噪鹛素有‘鸟中大熊猫’之称,是反映区域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的重要指示物种。”婺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洪华告诉记者,近年来,该院创新推出“‘蓝冠’望乡愁”生态检察工作品牌,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蓝冠噪鹛为象征,紧扣水源、湿地、鸟类、古树、古村落、古建筑“六大保护”主题,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保护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推动生态价值转化,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据介绍,婺源县检察院与相关单位建立湿地保护、珍稀鸟类保护等监督协作机制,推动建立了江西省首个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基地,打造“多方参与、共享共治”的公益保护模式,在蓝冠噪鹛核心栖息地设立24小时监控,开展常态化巡护,对非法猎捕、破坏栖息地等行为“零容忍”。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鸟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起,通过综合施治,蓝冠噪鹛群已从最初50只恢复至660余只。

图为婺源县检察干警了解蓝冠噪鹛保护情况。婺源县检察院供图

前不久,暴雨突袭婺源县紫阳镇朝阳新村,蓝冠噪鹛鸟巢在风雨中摇摇欲坠。护鸟志愿者葛东升巡查时发现一只幼鸟不幸坠落水泥地面,浑身僵硬。危急时刻,葛东升立刻用纸巾擦干幼鸟湿冷的羽毛,用双手小心翼翼托住小鸟,以手心温度为它加温复暖。静待二十分钟后,奄奄一息的幼鸟终于缓缓蹬腿、微微活动。此时,护鸟员李德桂闻讯赶来,架起梯子,加固鸟巢。两人合力将恢复生机的幼鸟放回鸟巢。小鸟回归小家暂时安稳下来。

“我们不仅要守护蓝冠噪鹛这一‘生态名片’,更要通过它唤醒全民的生态自觉,守护好‘中国最美乡村’的金字招牌,体现‘检护民生’的深厚情怀。”婺源县检察院检察长提名人选张光根说。

如果说婺源的蓝冠噪鹛是生态保护的“活标本”,那么金溪的古村则是文化传承的“活化石”。金溪境内拥有57个中国传统村落,保留了11000余栋明清古建筑。金溪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院近年来因地制宜打造“古村有声”检察文化品牌,围绕民居、祠堂、门楼、牌坊、古桥、古树,以恢复性司法为重点,先后办理了全国首例古村落人文遗迹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督促保护“大夫第—文光牌楼”行政公益诉讼案,切实保护好这座没有围墙的古村落博物馆。

7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金溪县合市镇下羊村“三公旧第”门楼,映入眼帘的这座始建于清朝中期的古建筑静静伫立在清水潭畔,青砖黛瓦间仍能窥见当年望族宅邸的恢宏气度。2020年,两男子偷盗“三公旧第”石匾,导致门楼整体倒塌。

图为金溪县检察院办案人员查看修复完毕的合市镇下羊村“三公旧第”门楼。

“门楼不仅是进出村子的通道,更是我们的精神寄托。”村民王高琪回忆说,接到门楼坍塌报案后,金溪县检察院迅速介入,于2021年12月对这起全国首例涉古村落人文遗迹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提起诉讼,最终判令被告人赔偿修复费用10万余元、人文生态资源损失30万元。

“我们不仅要追究法律责任,更要修复被破坏的文化记忆。”此案承办检察官高飞娥介绍说,在此之前,全国没有古村落保护公益诉讼的先例,在文化生态价值损失如何确定方面存在不同的意见。最终,金溪县检察院通过专家论证解决了这一问题。

据介绍,在办理另一起琉璃乡澳塘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明代“文光—大夫第”门楼损毁案件中,金溪县检察院在立案之初按照可诉性标准固定证据,运用现场听证、专家论证、事前磋商等机制提升质效。同时针对行政机关与产权所有人责任争议开展案件分析,通过法律适用咨询、比对典型案例等方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最终促使行政机关投入20万元用于修复门楼。

图为金溪县检察院就琉璃乡澳塘村“文光—大夫第”门楼是否修缮邀请省人大代表举行公开听证。

“如今,修复后的门楼和我小时候看到的一模一样,连屋顶的铜钱瓦都分毫不差。”澳塘村一位村民抚摸着崭新的门牌满意地说。

江西省人大代表、金溪县双塘镇种粮大户乐金红评价道,古村落不会说话,一旦遭受破坏,就可能消失在历史长河中。金溪县打造“古村有声”生态检察工作品牌,就是为古村落发声,留住乡愁。

据了解,在全国首例古村落人文遗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基础上,金溪县检察院形成“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古村落保护办案模式,自此,涉古村落案件下降80%,盗窃古建筑构件案件呈直线下降趋势。

图为金溪县检察院办案人员查看修复完毕的琉璃乡印山村“三台毓秀”门楼。金溪县检察院供图

蓝冠噪鹛不时掠过饶河源水面嬉戏,千年古村的烟火袅袅升起……这幅优美的生态图景,正是江西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最好见证。如今在赣鄱大地,“检察蓝”与青山绿水同频共振,共同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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